当前位置
首页 > 土地管理 > 典型案例 > 正文  
最新新闻
友情链接
入住三年房被查封
                           添加日期:2006-12-13 19:18:18  

编者的话 

  买房是大事 理性是保障 

  因为买房是一辈子的事情,理性和有规划的消费是购房的前提。买房是件大事,理性是保障;多耗些脑细胞本也是情理当中的事。但最可恨的是,费了很多劲最后买的房还让人不舒服。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仔细阅读认购书及其他书面资料,必须实地查看楼盘。同时要小心谨慎,识破各种买房陷阱。 

  你家的房子 会不会被抵押? 

  消费者购房时,可先去房管部门咨询 

  “我家的房子会不会被抵押了?”现在,不少购房者越来越担心自己的房子是否安全,就此问题,昨日下午,西安市房管局、西安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表示,在购房时,可以先去房管部门进行咨询,或者看清预售许可证上是否有银行盖章等。 

  对此,在长安区一家知名楼盘买了房子的雷先生建议说,楼盘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房屋管理部门应该及时对此在社会上做出公示,这样,就不会出现“房产商不愿说,银行不能说,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 

  而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洪律师、西安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马世群认为,消费者购买被抵押的房子,将存在很大的风险:开发商按期交房子?房子是否顺利办房产证?消费者还有可能拿不到房子。对于开发商来说,不应该隐瞒房屋被抵押的真相,但对消费者来说,一般情况下,就是开发商告知了也是违法的,抵押的房屋就不能进行卖买。提醒消费者,在购房时,可以先去房管部门进行咨询。 

  就此,记者昨日也咨询了西安市房管局,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提醒消费者,在购房时,要看清开发商是否有楼房预售许可证,许可证上是否有银行盖章,这样即使该楼盘被抵押给银行,如果以后出现未向银行还款等问题,也是由开发商承担,不会牵连到楼房购买者。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陈静涛 实习生 李晗冰 采写 

  入住已三年新房突被查封 

  “蓝溪都市花园”五十一户业主遇恼火事 

  消费者花了一大笔钱高高兴兴住进了新房,突然有一天发现,其实自己住了三年左右的房子,已在半年前被法院查封。近日,家住“蓝溪都市花园”的51户业主就遇到这样的恼火事。 

  昨日上午,家住西安兴善寺东街的“蓝溪都市花园”的张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住了三年的新房,早在今年4月份,就已被陕西省最高人民法院查封。“我知道此事时,已是12月4日,还是另外一位业主通过一些关系获知的。”她生气地说,房子都已被法院查封了,房产开发商怎么不告诉业主一声? 

  上午10时许,被查封的“蓝溪都市花园”十余户业主集体前往“蓝溪集团”讨说法。据业主们介绍,包括张女士的房子在内,此次被法院查封的房子就有51户,而之前他们均不知情。“我们大多数都在此居住了三年左右,但直到现在,房产商也没有为我们办理房产证。”一位张先生说,房子要被法院查封,开发商为什么没有进行公示。 

  而西安蓝溪集团公司张姓负责人表示,确有51户住户的房子在今年4月份被法院查封了。这是在2004年,参股的西安蓝溪实业公司为另一家公司担保贷款1900多万元引起的,但肯定没有把业主的房子作抵押,只是作了信用担保。现在这家公司还不起贷款,连带了他们公司造成的。同时,法院查封的关键原因是,这些房子没有办理房产证,被法院视为公司的财产。 

  据该负责人说:“没有将此事告诉业主,也是考虑到公司的名誉。但这不会给业主带来损失,我们已经和银行等签订了和解协议,妥善解决此类问题。”而该集团公司负责法律事务的李增茂也表示,被法院查封的房子,都有买房合同或者已交付了全房款,他们会在本月24日左右,去法院交涉此事,最长三个月时间解决。 

  同时,记者从该公司出示的省高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件上看到,省高院先后查封过该公司的80套房子,其中有29套后来被解封,剩余51套房子继续查封。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上一篇:暴力强迁 沈阳某房产公司3名高管被判刑 下一篇:中介忽悠卖家吃房产差价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主办:睢阳国土资源分局 | 管理入口
Copyright 1996 - 2005 www.sqsygt.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备案编号:豫ICP备05047887号 版权所有 商丘市国土局睢阳分局
网站维护:商丘市国土局睢阳分局 网站维护电话: 0370-3215656 技术支持:花旗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