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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河店乡秦楼等十二个村委会三十二户村民申请宅基地审批公告 |
| 添加日期:2006-12-12 |
公 告
关于临河店乡秦楼等十二个村委会三十二户村民申请宅基地审批公告
一、申请宅基地条件: 根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一)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的; (二)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三)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胞,需要 建房而无宅基地的(符合第(二)项的除外); (四)原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需要收回而又无宅基地的。 二、申请宅基地程序: 根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应本集体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三、申请宅基地人员名单(附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 根据《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第九条: (一)、出卖、出租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房屋的: (二)、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 (三)、一户一子(女)有一处宅基地的; (四)、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五)、年龄未满18周岁的; (六)、其它按规定不应安排宅基地用地的。 五、公告期限:七天。 六、举报电话:以下村民申请宅基地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程序请群众监督,如无异议临河店乡人民政府将上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如有异议,请到土地所进行举报,或拨打电话举报。电话:3951083 申请宅基地人员名单 村委会 村民组 姓 名 长(M) 宽(M) 面积(平方米) 村委会 村民组 姓 名 长(M) 宽(M) 面积(平方米) 秦楼 秦楼 秦仁刚 13.4 12.42 167 三湖 前湖 胡永圣 12.94 12.94 167 秦楼 靳刘庄 靳志伟 12.94 12.94 167 高井王 王克吉 王亚飞 12.5 13.36 167 秦楼 秦楼 宋忠旗 16.5 10.1 167 高井王 王克吉 王常臣 13.4 12.54 167 秦楼 秦楼 宋东欧 13.2 12.4 164 高井王 王克吉 王国庆 12.94 12.94 167 秦楼 秦楼 宋国峰 13.0 12.9 167 大杨堂 小杨庄 陈士涛 13.5 12.37 167 秦楼 陈楼 陈留龙 16.5 10.12 167 大杨堂 边庄 边敬伟 12.94 12.94 167 双庙 西双庙 刘化志 16.7 10 167 程庄 程庄 程东伟 12.94 12.94 167 连庄 连庄 史孝启 17 9.83 167 程庄 程庄 程培杰 12.94 12.94 167 双庙 苏庄 夏亚南 12.94 12.9 167 程庄 王官楼 翟赞广 12.94 12.94 167 双庙 苏庄 张志伟 12.94 12.94 167 夏桥 夏桥 夏维东 12.94 12.94 167 杨楼 杨楼 杨柳 12.94 12.94 167 夏桥 夏桥 夏士杰 12.94 12.94 167 杨楼 杨楼 杨节峰 12.9 9 116.1 夏桥 夏桥 夏卫西 12.94 12.94 167 杨楼 杨楼 杨满义 17 9.82 167 夏桥 夏桥 夏江西 12.94 12.94 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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