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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化办事处潘洼村委会潘洼组张瑞宾,代庄村委会代庄组代志磊,赵庄村委会赵庄组赵迎春等十七户户村民申请宅基地审批公告
                           添加日期:2006-12-12  

  三、申请宅基地人员名单(附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
根据《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第九条:
(一)、出卖、出租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房屋的:  (二)、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
(三)、一户一子(女)有一处宅基地的;       (四)、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五)、年龄未满18周岁的;             (六)、其它按规定不应安排宅基地用地的。
  五、公告期限:七天。
  六、举报电话:以下村民申请宅基地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程序请群众监督,如无异议郭村镇人民政府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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