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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神火大道两侧侯小庄等七个村民组和市公交公司等单位的土地实施统征和收购储备的公告 |
| 添加日期:2006-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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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 神火大道两侧侯小庄等七个村民组和市公交公司等 单位的土地实施统征和收购储备的批复
商政文[2003]82号
市国土资源局: 你们《对神火大道两侧侯小庄等七个村民组和市公交公司等单位的土地实施统征和收购储备的请示》(商国土资[2003]6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市国土资源局将睢阳区新城办事处北店村委会侯小庄村民组的全部土地(位于神火大道两侧,实施征迁户口可腾出净土地118.59余亩,其中侯小庄自留地56亩)、睢阳区新城办事处北店村委会后陈村民组土地(位于神火大道西侧、香君路北侧,面积22亩)、睢阳区东方办事处侯庙村委会杨庄村民组部分土地(位于文化路北侧、白银路西侧,实施拆迁改造后可腾出土地20余亩)、梁园区白云办事处 大堌堆村委会宋木吴村民组部分土地(位于神火大道西侧、文化路 北侧,实施拆迁改造后可腾出土地7.5亩)、梁园区白云办事处大堌堆村委会尤庄村民组部分土地(位于归德路 西侧、文化路南侧,实施拆迁改造后可腾出土地12.88亩)、梁园区白云办事处 村民组部分土地(位于归德路东侧、八一路北侧、白云游乐园对面,实施拆迁改造后可腾出土地12.07亩)、市公交公司搬迁后的土地(位于凯旋南路西侧,面积57亩)、市博物馆搬迁后的土地(位于凯旋南路西侧,面积15亩)、商通实业总公司土地(位于华夏路东西两侧、运河西侧,面积11.855亩)纳入收购储备范围,实施收购储备。请相关职能部门对上述地段的土地征用和拆迁改造的项目立项、规划选址、拆迁等严加控制,确保土地资产收益。 此复。
商丘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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