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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窑厂整治成效显著获省建设用地奖励指标1750亩 |
| 添加日期:2008-12-28 16:1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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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窑厂整治成效显著 获省建设用地奖励指标1750亩 最近,省国土资源厅发出《关于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08]109号),奖励我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750亩,奖励亩数在全省位居第三。 2006年以来,我市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采取积极措施,强力推进粘土砖瓦窑厂拆除复垦工作,已拆除粘土砖瓦窑厂641座,复垦窑厂占地25659亩,折算复垦土地面积17868亩,复垦面积占窑厂用地面积的88.5%,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窑厂整治工作任务。 这次奖励是省国土资源厅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粘土砖瓦窑厂拆除复垦工作相关奖励政策的意见》(豫国土资发[2008]27号),对各省辖市申报材料进行现场核查,在确认辖区内粘土砖瓦窑厂全部拆除到位,复垦情况达标、折算面积符合要求的基础上给予奖励的。 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既是省政府对我市窑厂整治工作成绩的肯定,也是对我市经济建设的支持。目前,奖励指标已分解到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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