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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丰钢铁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
| 添加日期:2008-1-3 16:5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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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丰钢铁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04年2月,睢阳区某乡通过招商引资引来亿丰钢铁有限公司老板林某某在105国道东侧,占用睢阳区某乡土地263.07亩建设轧钢厂,从开始动工,我局就责令停工,但该项目法人认为是地方引来的招商引资项目,有地方政府的承诺,不配合调查,不与调查人员见面,也不停工,先后建起了办公楼和部分生产车间、厂房,已投资几百万元。我局于2004年6月依法下达了《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拆除建筑物,并依法追究责任,同时由一名局领导带队亲赴江苏徐州(林某某在江苏徐州也建有钢厂),找到该项目法人林某某明确指出,不符合用地条件,项目必须停下来,否则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老板看到动真格的啦,继续建设没有希望,慑于法律的威力,自觉终止了投资,有关部门强行拆除了生产车间和厂房,负责引进该项目并同意占用土地的某乡政府有关人员也受到了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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